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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停放充电 莫让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定时炸弹”

2018年10月31日 11:07 来源:深圳新闻网

在深圳的街头巷尾,电动自行车的身影处处可见,它是外卖、快递小哥的“战斗坐骑”,是父母接送子女上学的“爱心小电驴”;但同时,它也是横冲直撞的“公路野马”,是会燃烧爆炸的“不定时炸弹”。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方便快捷、节能环保等优点,逐渐成为市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然而,随之出现的是电动自行车“管理难”、“安全事故多”等问题,电动自行车“室内夜间充电引起火灾”、“超速行驶撞伤行人”等负面新闻屡见报端。

2017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室内充电发生火灾,致5人死亡,9人受伤。

2018年4月1日,北京中关村北大街水磨西街28号“五星钻豹”电动车商店起火,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18年8月23日,深圳市坪山区望牛岗谢博村某住宅楼因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线路短路引发火灾,造成2死2伤。

为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现状,2018年5月,电动自行车最新国家标准发布,新标准确定了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等多项强制性标准。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龙岗区安监局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正源清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全面摸底排查电动自行车底数,对车主建立实名登记信息卡,统一录入监管系统,落实“一车一户”;同时,以科技先行、试点先行的理念,“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政府搭台、企业运作、智慧管理”的模式,在南湾、龙城、坂田等街道试点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并通过大数据采集、智能预警、“互联网+”等智能设备,对社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管理和预警信息推送,三管齐下,成功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电动自行车安全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电动自行车充电和监管难题。接下来,龙岗区还将投入4858万元,在497个城中村安装1990套智能充电设备。

此外,要想有效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除了安监部门的监管和有效措施,还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觉停止、抵制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不安全行为。接下来,请一起来看看电动自行车购买及使用注意事项吧。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注意事项

一是要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标注的商品名称应为“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或吊牌应有“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标志;应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电池的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

二是要注意查看产品装置。要查看是否有脚踏装置,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查看整车外观,油漆、电镀等表面涂装处理的零部件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塑料件不应有裂纹;再看整车装配,各紧固件应紧固,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不应与其它固定件相碰擦,对称件应与整车左右对齐。

三是不要盲目追求大功率。电动自行车功率越大,动力越强,损耗电池也越大,电池使用寿命相对越短,因为长时间大电流放电最伤电池,而更换电池的成本也较高。另外,功率越大的电动自行车,对制动要求更高,目前,电动自行车配置的制动系统都还是自行车的制动系统,因而,大功率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四是应选购合适的蓄电池。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主要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种。铅酸蓄电池的平均寿命可达一年半,使用普及,更换、修理较方便,但份量较重,一般铅酸蓄电池48V/10AH的电池重达18公斤(续行里程40公里左右),48V/20AH的铅酸蓄电池重达28公斤(续行里程70公里左右);锂电池的使用寿命相对更长,但价格较高,比48V铅酸蓄电池贵一倍多,而36V、48V锂电池重量仅为2~4公斤左右。

二、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要点

1、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2、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同时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

3、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4、电动自行车要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与周边的电动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6、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7、电动自行车载人,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8、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遇到车辆故障或途中制动失效的,应当下车推行。

三、电动自行车充电注意事项

1、电动自行车不要“进楼入户”,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自行车充电。

2、不要乱拉电线、飞线充电;要使用正规充电器,充完电后及时拔掉插头。

3、充电时间不宜过长,千万不要整夜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般情况下,至多8小时的充电,完全能够满足需求,长时间充电反而会降低电池的性能。连续充电超过10小时,即便充电器是合格的,也容易导致短路并出现火花,或造成充电器、电瓶爆炸燃烧。

4、冷却再充电,长期行驶后,一定要等电瓶冷却后再充电。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充电时,不要将插座、电瓶的充电接头暴露在露天环境任凭雨水灌入。

5、不要盲目改装,一辆电动自行车有它的使用寿命,如果超期使用,电气线路和电瓶会出现老化、短路等情况,如果再加装音响、照明或者加装电瓶,就很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编辑:黄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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