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9月23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刘祖琼 洪靖瑜)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各类演出活动纷纷提上议程,如何申请营业性演出?近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结合审批实务工作梳理了营业性演出申办攻略,为演出主办单位提供政策性指导。有需要的演出单位,收下这份办证攻略,为龙岗市民的精神生活加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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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营业性演出申办攻略
一、营业性演出的含义
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
(一)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二、预审受理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二)演出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
三、主要申请材料
(一)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
(二)举办单位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场地使用证明。
(三)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1.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2.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3.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4.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情简介和剧本;5.顺序、名称应与演出节目单一致。
(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五)安全保卫及应急疏散预案。
(六)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提供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七)举办涉港澳演出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演出,还需提供已在国内的外国人短期工作证明、近2年内无违反《条例》规定的书面声明。
四、业务办理流程
演出举办方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上服务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7MB2D2895764440119016003)按照《材料清单》提交电子材料,申请预审。预审通过后,可以选择“邮寄办”或大厅窗口办理。经书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颁发《营业性演出准予许可决定》。如有办证疑问,可电话咨询审批服务科刘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48363)。如需现场咨询,可前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楼17号文体局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电话:0755-28948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