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15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洪靖瑜 刘祖琼)有团队和摄影摄像器材,不知道怎么办理许可证?近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详细解读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相关办证条件及材料清单,并推出办证咨询服务、一对一精准服务、延迟办理服务等便民服务,帮助企业顺利办证。
按照规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电经营活动主要是指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从受理条件、材料清单详细解读了办证流程和所需材料。
此外,为帮助企业顺利办证,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想方设法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审批效能,推出了办证咨询、一对一精准服务、延迟办理等便民举措。
链接:广电企业办证攻略
一、受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材料清单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
(二)申请表
(三)申请机构章程
(四)股权构成材料
(五)法定代表人简历
(六)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专业培训等材料
(七)办公场地材料
(八)申请行政审批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九)无外资投资证明
注:上述申请材料清单(含参考模板)均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子网页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307MB2D2895764440127028001)或龙岗文体通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窗口栏目)查阅。
三、便民举措
为帮助企业顺利办证,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想方设法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审批效能,推出了办证咨询、一对一精准服务、延迟办理等便民举措。
(一)办证咨询服务
根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政府令第161号),该局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直报省广播电视局审批。工作人员在网上预审环节、电话和现场咨询环节,为经营者讲解广电经营相关法规、政策,引导依规办证、守法经营。如有办证疑问,可电话咨询审批服务科刘小姐(联系电话:28948363)。如需现场咨询,可到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楼17号文体局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电话:28948330)。
(二)一对一精准服务
为挖潜广电企业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该局审批服务部门开启一对一精准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服务企业。在高效完成许可证初审的基础上,安排服务专员全流程跟进项目在发改局的投资备案、在统计局的入库申报。积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并协调街道经服部门指导企业按流程申报,确保广电企业投资超过500万(含)的固投项目顺利入库纳统。
(三)延迟办理服务
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广电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换证的,可按延迟办理相关规定执行,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该局将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利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办理续证手续。
四、广电企业经营注意事项
(一)按照许可核准的制作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广播电视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节目只能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作,其它机构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
(二)禁止制作经营载有“宣扬邪教、迷信,扰乱社会秩序,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等内容的广电节目。
(三)禁止以任何方式涂改、租借、转让、出售和伪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