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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刘志勇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21年07月06日 10:43 来源:深圳新闻网


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刘志勇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6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近日,广东省“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龙岗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刘志勇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是全省法院系统八名受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之一。

据了解,此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刘志勇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龙岗区委政法委分别选树为“深圳法院英模”“十大龙岗政法英模”。在二十年的职业生涯中,刘志勇还曾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深圳市“十佳最美政法干警”“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刘志勇2002年通过全国第一届司法考试,同年7月便踏上了执法办案的法官生涯,先后在龙岗法院横岗法庭、平湖法庭、坂田法庭、执行局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副局长,审执结各类案件6000余宗。因为他所办案件质量高、效果好,颇受当事人与社会各界好评,特别是由于他善办大要案、敢啃“硬骨头”,办案有正气和底气,被当事人称为“硬气法官”。

荣誉证书

屡挑重担  敢啃“硬骨头”

刚正不阿,务实敬业,法律功底扎实……这是与刘志勇打过交道的人对他的评价。而在同事眼中,刘志勇特别敢挑重担,敢啃“硬骨头”。

他曾多次主动承办大案、要案,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经办了2010年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9•20舞王火灾重大责任事故案”。该案死伤人数较多,刘志勇顶住压力厘清中间复杂的刑事及民事关系。最终,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舞王俱乐部老板王某、张某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分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50万元和25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调任执行局副局长后,他带队连续指挥了7场强制搬迁行动,果断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坚决捍卫了法律尊严。

刘志勇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十六年,期间,他主动加强与辖区街道的工作联动,共同建立起维稳快速行动机制,对群体性纠纷做到随时联动、迅速处置、高效化解,成功调处了美某天地商场租赁合同纠纷案、黄阁坑某信厂劳资纠纷案、五洲风情商场返租案等多宗在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案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尤其2016年11月负责坂田法庭工作后,他针对该法庭因历史原因旧存的长期未结案件,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成功实现了全庭无超审限、无长期未结案,并一直保持。刘志勇敢于担当,加强规范管理,根据法庭具体实际,研究审判执行、日常管理等多项制度,带领坂田法庭实现了均衡结案和审判态势的良性运行,审执各项指标位居全院各庭室前列,于2017年1月荣获“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018年6月荣获“先进党支部”,2019年1月荣获“集体嘉奖”。

刘志勇(右)在工作中

暖心调解  让司法有温度

在严肃公正司法的同时,刘志勇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从心理疏导、法律教育、困难帮扶等方面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让司法保留应有的温度。

他曾审理过一宗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是一名年过七旬的老者,被告系原告的外甥。被告自2011年起雇请原告管理一栋出租屋,代收租金、代签租赁合同等事宜。2019年2月某日,老者突发疾病,几乎成为植物人,被司法鉴定为二级伤残。老者是什么时候发病倒地的、发病前在干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无人得知。

老者家属认为是从事雇佣活动中不慎摔倒引发中风脑梗死,要求被告赔偿50多万元。而被告则认为是原告自身疾病所致,自己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双方分歧巨大,各不相让。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原告家境贫穷,医院治疗费用等开支巨大,而案件的事实真相扑朔迷离。

刘志勇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十几轮的辨法析理、反复调解,使双方最终以被告自愿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了结了纠纷,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心系群众利益  冲锋在前

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刘志勇十几年如一日全心全意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2018年“五一”放假前一天下午三时,6名工人赶到坂田法庭称公司已倒闭并拖欠10万元工资,请求法庭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刘志勇了解情况后发现财物确实存在被转移的风险,如不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工人工资将极难追回。

他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各方分工合作,半小时后保全执行人员赶赴执行现场,由于该公司财产价值低且不易变现,便当即组织工人与老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老板当场结清了工资。数着手中沉甸甸的血汗钱,工人们都十分激动地说道:“真没想到今天就能追回工资,法官行动真迅速!”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平静的生活。大年初一,刘志勇刚回到老家过年,就接到“返岗上班”的电话。当夜,他冒着大雨驱车几百公里赶回深圳,回到时已近午夜。次日,他便忘却疲惫,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在企业集中复工、人员大量返深的关键时刻,龙岗法院党组发出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参与一线抗击疫情的号召。刘志勇立即响应报名参加第一梯队,驻守惠盐高速公路路口,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核查身份、检测体温。“与真正处于一线的医务人员相比,危险性不值一提。”他认为自己只是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而已。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刘志勇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清正廉洁,具有模范的法官职业道德操守。他工作二十年来,兢兢业业,任怨任劳,务实低调,乐于奉献,始终如一,深受领导和同事好评。

而面对荣誉,刘志勇十分平静,他说:“被授予‘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我感到十分荣幸!这份珍贵的荣誉不仅是对我本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龙岗法院工作的肯定。”

刘志勇称,多年来投身审判执行工作一线,自己深刻认识到,公正是司法的永恒价值和追求,作为一名法官要认真严谨对待每一个案件,牢牢坚守公正底线和司法良知,把握好每一处细节,尽可能作出符合法理情的裁判,“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心系群众,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叶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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