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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这些单位 符合条件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资助

2020年05月25日 08:23 来源:深圳侨报

记者从龙岗区科创部门获悉,日前,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与资助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对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孵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为创业团队、初创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众创空间予以认定和资助,最高可资助300万元。

据了解,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资助金额不超过孵化器、众创空间近两年投入运营经费的50%,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支持方式上采取事后补助。

申请指南指出,科技企业孵化器受理条件为:孵化器运营单位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孵化器运营时间满2年(截至申报截止日),具备明确发展方向、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孵化器名称应当统一命名为“深圳××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至少有2家以上在孵企业获得投融资;累计毕业企业8家以上等。

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众创空间运营时间满1年(截至申报截止日),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众创空间名称应当统一命名为“深圳××众创空间”;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并具备会议洽谈、项目展示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6场次等。龙岗区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抓紧时间申报吧。 (记者 张祥)

编辑:叶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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