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多次猥亵多名男童 29岁男子获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9年07月04日 19:00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7月4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对一宗猥亵儿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易某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自2017年起到2019年2月被抓获归案期间,被告人易某(男,1990年出生)先是以玩手机游戏、打篮球等借口与被害人小明(化名,龙岗布吉某学校五年级男生)相识,后以给现金买零食、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小恩小惠为诱饵,多次诱骗小明到自己租住的房屋,以抚摸、亲吻等方式实施猥亵。

小明因受游戏及玩乐的诱惑,又先后邀约3名同班男同学多次前往易某住所,易某对他们分别实施猥亵,事后再给予5至20元不等的金钱,要求孩子不要告诉家人及同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易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定,被告人易某多次猥亵多名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是在非公共场合实施犯罪,情节轻微,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已取得个别被害人家属谅解、没有犯罪前科的辩护意见符合查证的事实,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易某2到4年有期徒刑,合法合理。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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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有话说】

本案中,被告人易某是在非公共场合实施犯罪,犯罪手段主要是抚摸、亲吻,综合考虑,判决其3年6个月有期徒刑。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受害人都是10岁出头的小学生,被猥亵之后还多次去被告人家中玩电脑、看电视,其中一名学生还在家中通过QQ与被告人聊天,互称“老公老婆”,说些极度肉麻的话。从这些表现来看,受害的孩子并未清楚意识到事情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毫不在意甚至以为好玩,从中取乐。几名小学生与被告人接触并进而被猥亵后,其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以及对待学习的态度等,已经表现出了某种程度的扭曲。

毫无疑问,谁若向儿童伸出罪恶的魔爪,必将遭遇法律的利剑。此外,该案的警示意义,也在于教育孩子,不论女童还是男童,都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免受伤害;还在于警醒孩子的家长和学校,要切实负起监护、教育和管理义务,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及行动,时时处处照顾好孩子,远离陌生人,不贪小便宜,而且还有必要对即将或已经进入青春期的孩子给予适当的性教育,引导其务必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部位,遇到侵犯坚决说不,并及时设法寻求帮助,切不可因为好奇或不懂而受到伤害。全社会都要关心孩子的成长,呵护好孩子的花季不使被污染,不要让孩子稚嫩的身心留下永久的伤痕。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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