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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不是民间借贷! 龙岗法院培训明确“两贷”界限

2019年04月17日 11:30 来源:深圳新闻网

近日,龙岗法院举办专题培训,就民间借贷与“套路贷”的界定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深圳新闻网4月17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近日,龙岗法院举办专题培训,就民间借贷与“套路贷”的界定问题进行深入解析。据了解,自今年开始,龙岗法院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部归由行政(速裁)庭集中审理,目前收案已逾千宗。这次培训便是针对这项改革所举办的一次具有较高专业性的专题培训。

近年来,龙岗法院所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剧增,已成为其第二大案件类型。为了进一步提高此类案件的审判质效,龙岗法院决定自2019年开始将全院的民间借贷类案件统归负责速裁工作的行政庭集中审理,截止4月15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1049宗。速裁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案件具有“套路贷”的嫌疑,要作进一步甄别却存在一定困难。

据了解,就在今年3月25日,该院刑事审判庭对所受理的首宗“套路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被告人共有11人,被公诉机关指控为分别或同时构成敲诈勒索、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多项罪名,属于“扫黑除恶”工作范畴。

为了提升民事速裁法官的敏感性,进一步厘清民间借贷与“套路贷”案件在审判实务上的“刑民”界限,龙岗法院在院领导的主持下,由该院刑庭庭长、副庭长就民间借贷与“套路贷”两类案件的界定等问题,从双方交易的目的方式、发生违约的具体情形和应对态度、纠纷导致的后果等多个方面,特别着重就法律对“套路贷”的相关规定,中央、两高两办、省市对“扫黑除恶”的相关指导意见以及深圳市的相关工作指引要点,民间借贷案件涉嫌“套路贷”的具体甄别方法,“套路贷”案件在刑事审判中可能涉及的罪名等,向行政(速裁)庭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

培训结束后,龙岗法院行政(速裁)庭的法官和工作人员“趁热打铁”,迅速结合今年首季度集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实践经验,深入讨论、交流分享,显著提升了甄别“两贷”案件的能力,明晰了进一步提高本院民间借贷类型案件审理质效的努力方向。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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