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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院首宗“套路贷”案件进行公开庭审

2019年03月27日 13:02 来源:深圳新闻网

3月25日,龙岗法院在数字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套路贷”案件。

现场。

深圳新闻网3月27日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张建国)3月25日,龙岗法院在数字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彭某林等11人敲诈勒索、诈骗、虚假诉讼、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本案由该院扫黑除恶合议庭成员、刑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与一名资深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公诉人、11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3名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亲属和部分群众等80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3年开始,被告人彭某林、张某夫妇通过笼络亲友、胁迫他人、雇请打手、聘用律师等手段,逐步建立起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从2014年底开始,被告人郑某宾、尚某民等人合伙经营深圳市永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两个团伙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有组织、有预谋地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慌不择路的心理而向其放贷,却以“砍头息”“保证金”“违约金”“行业规矩”等名义诱骗或强迫被害人签订空白或虚假的借款、抵押、租赁、授权委托等合同,先通过制造多种名目的陷阱形成虚高借款,后以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方式逼迫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甚至非法侵占被害人的房产等财物。

公诉机关认为,11名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或同时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

为了开好这次庭,龙岗法院刑事审判庭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做了大量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并于3月18日在本院公告栏张贴公告了开庭信息。

本案庭审从3月25日上午9点半开始,除午餐一小时外,一直持续到当日18时。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代理人、合议庭分别对11名被告人进行了细致的讯问,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龙岗法院还对庭审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本案将另行安排时间继续庭审,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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