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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宪法宣传月”正式启动

2018年12月04日 16:47 来源:深圳新闻网

龙岗区“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暨“宪法宣传月”正式启动

深圳新闻网12月4日讯(记者 叶玉燕)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工作部署,12月4日上午,龙岗区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宪法宣传月”,并揭晓2018年度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

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王延奎,市司法局巡视员陈郑兴,龙岗区领导张勇、戴斌、陈少雄、吴书坤、龚祖兵,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符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邱伯友等出席活动。

活动中,由区委书记张勇领誓,全体人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随后,参加活动的市区领导一同上台按下启动键,正式启动“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场还连线了新亚洲学校师生“宪法晨读”活动,并揭晓了2018年度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

今年以来,龙岗区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全区宪法“大学习、大宣传、重实施”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在全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有效筑牢宪法根基、释放宪法伟力。同时,龙岗区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企业的“四级同创”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龙岗区获评全省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区,龙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嶂背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接下来,龙岗区将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正确方向,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今年全年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集中一个月的时间,进一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区中的重大作用。

据悉,在宪法宣传月期间,龙岗区将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酒店、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为龙岗深入实施东进战略,打造深圳东部中心,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龙岗区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一)龙岗区成立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办公室推荐);

(二)推行“落实‘深圳90’、龙岗一次办成”(区政务办推荐);

(三)开展代号为“剪烛光”的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龙岗公安分局推荐);

(四)在全市率先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区检察院推荐);

(五)“E网送达平台启用”(区法院、区网格办推荐);

(六)公共法律服务走进创新产业园区(区司法局推荐);

(七)构建“阳光调解”模式(区人力资源局、宝龙街道推荐);

(八)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一核三心六创融合”社会治理坂田模式(坂田街道推荐);

(九)妥善处置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劳资纠纷(南湾街道、区人力资源局);

(十)成功追偿拆违费用(龙城街道推荐)

编辑: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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