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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警方打掉全市首个“黑房东黑中介”恶势力团伙

2018年11月21日 08:00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11月20日讯(记者 叶玉燕 宋卓远 吴延梅)一边是急着寻找物美价廉房屋租住的"深漂"一族,一边是设下各种陷阱想方设法敛财的“黑房东黑中介”......深圳龙岗警方近日在"清房行动"中成功打掉一个“黑房东黑中介”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52名。这是全市打掉的首个涉“黑房东黑中介”强迫交易犯罪团伙。11月20日,深圳龙岗警方通报了案件的侦办情况。

今年上半年以来,深圳龙岗警方通过信访举报、网络实名举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到辖区存在二手黑房东勾结黑中介强迫租客交易,并通过欺骗、刁难、威胁等手段恶意骗取、肆意克扣租客押金的现象。

获知有关情况后,龙岗警方立即成立“清房”专案行动组,开展分析研判、实地走访等侦查工作,发现并掌握这是一个幕后有组织的涉嫌房屋黑房东黑中介的犯罪团伙,该团伙主要以刘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吴某、宋显某、郭某、李某等为骨干,周建某、黄永某等为成员,他们目常联系紧密,分工明确。

专案组经深入调查发现,刘某名下有多栋承租的城中村居民楼,分布在龙岗坂田、横岗和宝安等地,刘某将这些居民楼租赁后,经过简易装修改造为小户型公寓,然后再把它们整栋地分派给团伙骨干进行出租打理,团伙骨干又拉找亲朋好友及团伙成员,利用网络平合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虚假价格和虚假房源照片发布招租信息吸引租客,并在首次答询时故意制造房源紧张的假象,一步步诱骗租客缴纳500至1000元不等的定金。

在租客缴纳定金之前,团伙成员对租赁合同中故意设置的明显不利于租客要回押金的门槛条件或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绝口不提。随后在租客实地看房发现房源信息与实际并不相符等问题后,以定金不退等为由,召集社会闲散人员围住租客,通过催促、隐瞒及“软暴力”等方式诱骗、逼迫租客签约。

在租客实际履租期间,团伙成员周某强擅自簊改租客用水用电数据,随意骗取水电费,如不就范便召集社会人员威胁租客,蓄意制造滋事氛围,逼迫租客搬走,以提高租客转換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利润”。该团伙还刻意制造条件故意造成租客违约,并以此为借口强行扣取租客押金,且在租客退房时巧立名目,收取多项合同以外的卫生费、注销费、折旧费等费用。

经过5个月的深入侦查,抓捕条件成熟后,11月14日,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专案组抽调相关警种警力开展“清房”统一收网行动,以龙岗坂田街道为主战场,先后抓获包括吴某、宋显某、李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内的80余名涉案人员,扣押涉案账本一批。

经查,该犯罪团伙对其强迫交易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初步核实案件30余宗,警方对其中涉嫌犯罪的52名疑人予以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此次行动是全市首次对涉“黑房东黑中介”强迫交易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统一打击,对重构健康有序的房屋租赁业态具有标杆性的意义。警方始终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坚决打击。

在案件大量调查走访中,专案组民警发现此类警情涉及全市多个区城,受骗上当的多为初次来深务工人员,或是刚从学校毕业步入社会的外地青年,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加之人生地不熟,他们往往在个人权益被侵犯后选择息事宁人。警方提示:在找房屋租赁时,一定要找正规中介机构,切不可贪图便宜;要实地看房后再交付定金;要仔细看清附加条款再签署租赁合同;当自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切记第一时间报警并做好证据留存工作。

编辑: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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