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龙岗区制定实施方案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2018年11月15日 14:27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11月15日讯(记者 叶玉燕)11月15日,龙岗区区长戴斌主持召开区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龙岗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送审稿)》,区领导刘智勇、林建忠、陈广文、陈红、尚博英、钟春平等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力度推进诚信体系改革,龙岗区结合实际,制定了《龙岗区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署,推进龙岗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增强改革和创新意识,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培养诚实守信的公民意识,营造重信誉、讲规则、尊契约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深圳东部中心打造公平有序、安全高效的良好营商环境。

《实施方案》通过聚焦当前龙岗区诚信建设中的短板和不足,以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支撑、系统支撑和组织保障为重点,提出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完善诚信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各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全面升级优化区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和共享应用;探索实行信用信息分类评价和管理,初步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实施方案》从建立和完善诚信机制、推进各部门信用联合奖惩、升级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开展重点领域试点建设、全面推进诚信机制运行、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等六个方面提出23项重点任务,全面铺开龙岗区诚信体系建设。明确在国家、省、市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内,加强对龙岗区信用信息归集分类、信用应用及跨部门联合惩戒等制度建设,并利用先进信息技术优化;区信用信息平台,确保诚信制度的落实在技术上得到有效支撑。同时,提出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更新等重点试点领域,通过先行先试,逐步推行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运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向政务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领域扩展,营造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长戴斌强调,全区上下要提高认识,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从政府工作抓起,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要让政府诚信、社会诚信、个人诚信环环相扣,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要加强诚信体系与法制法规联动,行业主管部门要有创新意识,在城市更新、政府采购等领域先行先试,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经验、新路径。

编辑: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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