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电单车楼道内充电引火灾,事主被拘10日

2018年08月17日 07:59 来源:晶报

8月12日凌晨4点,龙岗坪西社区澳头新村28号一楼冒烟起火,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起火,过火面积约1平方米,期间烧毁蓄电池一个,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初步调查,租客龙某静于凌晨0时从房间拉了一个插座,供停放在一楼楼道处的电单车充电,随后又返回房间睡觉,凌晨4点左右,由于电单车长时间充电导致蓄电池过热而引发起火。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龙某静因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处罚。龙岗消防称,严禁在居民楼内、楼道内、消防通道内给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若因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编辑:黄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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