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龙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最高可奖励10万元

2018年07月12日 14:30 来源:深圳新闻网

龙岗区为4名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

深圳新闻网7月12日讯(记者 叶玉燕)举报有奖!7月12日,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发放仪式在龙岗公安分局举行,首次给4名有效线索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1.4万元。

据悉,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龙岗区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每个市民都可通过电话、邮件、来信等多种方式,举报操作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贷等16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可获奖励10万元。

16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内容: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以“无抵押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垄断一定区域内废品收购、“黑煤气”的黑恶势力;

(十一)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黑恶势力;

(十三)恶意插手医疗纠纷,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疗机构造成负面影响,并从中牟利的黑恶势力;

(十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五)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十六)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其它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方式:

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28988131

区扫黑除恶办举报邮箱:lgshceb@longgang.gov.cn

区扫黑除恶办来信来访地址:龙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龙岗区德政路6号龙岗公安分局14楼,邮编:518172)

编辑: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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