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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将发放首批次“深龙英才”租房补贴 61名申请人上榜

2018年06月07日 14:17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讯6月7日讯(记者 叶玉燕  通讯员 曾嘉敏 唐永国)记者6月7日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了解到,龙岗区2018年第一批次“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的受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审核,共有61名“深龙英才”符合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于2018年6月7日至6月13日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据了解,此次“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服务于龙岗区企事业单位且纳入《深圳市龙岗区“深龙英才”分类目录》中的A、B、C类人才(以下简称“深龙英才”);如申请人是杰出人才,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是其他类“深龙英才”,本人家庭(已婚的包含配偶,有子女的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已领取深圳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可以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满1年后申请“深龙英才”安居保障。

“深龙英才”租房补贴标准为杰出人才10000元/月、其他A类人才5000元/月、B类人才4000元/月、C类人才3000元/月。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采取日常受理、集中审核原则,每半年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租房补贴。龙岗住房和建设局特别提醒,“深龙英才”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后,用人单位须按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其社保缴纳凭证等个人信息资料。“深龙英才”离职的,原用人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1个月内通知区住房保障部门,“深龙英才”租房补贴自离职次月起停发,如被本区新用人单位录用,由新用人单位提供变更资料,经审核合格的,租房补贴继续发放。如申请人对本次公示有异议需要申请复核的,请在公示期内到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龙岗区此次开展“深龙英才”租房补贴申请工作,是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在龙岗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政策、为凤筑巢的重要措施。接下来,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服务工作,吸引更多“金凤凰”扎根龙岗安家创业。 

编辑:叶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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