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龙岗建筑物拆除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最高补贴100万

2018年03月22日 08:00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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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龙岗区首次对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实行专项资金扶持,并于即日启动该项资金扶持申报受理工作。

据了解,本次扶持申报受理工作到4月30日截止。申报对象是在龙岗区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移动式处理企业和龙岗区注册的固定式处理企业,以及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企业(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工程项目)。资金扶持按年度补贴,固定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每吨资助0.8元,移动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按建筑废弃物处理量每吨资助0.67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按再生骨料使 用量每吨资助3.7元,每家企业补贴最高40万元;工程项目按再生骨料直接使用量每吨资助3.7元,按再生建材定型成品使用量每立方米资助30元,每个项目最高补贴30万元。

据悉,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龙岗区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专项扶持申报指南》,企业可登录龙岗区政府在线子网站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lg.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28589871)了解申报详情。 (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吴东玉 唐永国)

编辑: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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