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上午,龙岗区妇儿工委办在龙岗区政府召开了母婴室建设工作讨论会,研究讨论《龙岗区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讨论稿)和《龙岗区母婴室建设标准指引》(讨论稿),加快推进龙岗区母婴室建设工作。龙岗区妇联副主席李晓霞主持会议,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和各街道妇儿工委办联络员参会。
△ 龙岗区母婴室建设工作讨论会
区妇儿工委办介绍了《龙岗区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全区母婴室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梳理了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各参会单位积极反馈了
各领域母婴室建设现况和推动的难点,
为龙岗区母婴室的建设提出合理建议。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初步明确了经费来源途径和各领域建设主体;
区卫计局对母婴室建设标准提出了修改建议;
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已经在各自领域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各街道积极建言献策,
推荐辖区母婴室建设点。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龙岗区母婴室建设标准指引(讨论稿)》(以下简称指引),
该指引是全市首个针对母婴室建设
制定的标准化手册,
将为龙岗区各领域
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母婴室提供借鉴和参考。
△ 研究讨论工作方案
据了解,龙岗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不同领域市级母婴室示范点3个,按照工作方案,全区计划于2020年底前,实现在应配置母婴设施的(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母婴设施的目标任务,在全区公共场所建成75间以上母婴室,为龙岗区提供妇女儿童贴心、暖心的公共服务。
来源 |龙岗区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