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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修订社区工作准入办法 事项清单细化为256项

2018年02月01日 15:52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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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月1日讯(记者 张凡)2月1日上午,记者从龙岗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上了解到,为进一步厘清基层社区工作权责,龙岗区结合近两年基层工作实践,重新修订了《龙岗社区工作准入办法》及其附件,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由原来的51项细化为256项,社区工作事项的界定更具体、实际操作更加明确。区领导张勇、戴斌、王延奎、赵嘉、杨军、龚祖兵、刘伟、胡庚祥等参加会议。

新修订的《龙岗区社区工作准入办法》明确了社区工作的范围、准入程序和实施保障制度等,附件明确了社区党委、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对应的工作责任。《龙岗区社区工作准入办法》共五章十三条,总则主要规定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界定了社区工作的范围等相关内容;准入管理,主要确定了审核专责小组的构成以及申报准入的相关程序;工作保障,主要确定了“权随责走、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制度;监督和检查,明确了审核专责小组对违反社区工作准入情形的监督与处置;附则,主要规定了《办法》时间和解释权问题。

修订后的龙岗区社区工作事项共256项,其中《社区党委工作事项清单》包括组织领导、服务群众、自身建设等三大类共34项工作事项;《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包括自治共建和社区服务两大类共33项工作事项;《社区工作站工作事项清单》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两大类共189项工作事项。

对比2014年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由原来的51项细化为256项(社区承担主体责任从27项细化为158项、协助责任从24项细化为98项),社区工作事项的界定更具体、实际操作更加明确,更有利于社区开展基层治理和联系服务居民群众。

编辑: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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