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起“拦高铁”事件引发全民热议,
关于警察执法力度的争论声也此起彼伏。
不过,最近龙岗交警的一次执法
却赢得了多数网民的一致支持。
连人民日报都转发点赞了
“深圳交警”官方微博1月16日消息,1月11日,深圳龙岗,一辆12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小车试图逃避检查,驾车女子不开窗、不下车、不配合执法。
通报称,民警多次劝解、警告无效后,采取破窗。此外,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驾车女子曾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执法过程视频↓↓↓
女子为何抗拒执法?
接下来又会是什么处罚等待她?
一起随发布君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18年1月11日中午12时许,龙岗交警在石芽岭公园路口设点开展卡口勤务,一可疑黑色车辆在看到执勤铁骑后欲掉头逃离。执勤民警发现此情况后,立刻上前将车辆拦停,并要求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
“你好,请下车配合我们接受检查。”还没等民警拉开车门,驾驶人曾某突然紧闭车窗,将自己锁在车内。以为这样交警就拿她没办法了。
面对女子的异常举动,执勤民警当即对车辆信息进行核查比对,系统显示该车辆有12次违法行为未处理。
随后执勤民警隔着车窗对她劝导教育——声明检查目的以及拒绝阻碍执法的严重性。经多次警告无效后,龙岗交警强行破窗将车门打开。
龙岗交警对其劝导教育
驾驶人曾某拒绝阻碍执法时的心虚,在车窗破碎的那刻被无限放大,于是乎开始慌神地歇斯底里起来,对着执勤民警一顿嚷,声称要见到中队领导,才肯下车!企图以此逃脱法律的严惩。
考虑到当事人为女性,且破窗后情绪激动,现场民警在将情况上报的同时,对其进行安抚教育。
待到当值班领导赶到现场,开始询问女子情况时,驾驶人曾某却又开始一言不发坐在车内。
最后见劝导教育无果,龙岗交警将驾驶人曾某带回中队接受调查。
目前驾驶人曾某因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其违法车辆也被依法扣留。
发布君注意到,
这则视频在1月16日
微博发布三小时左右,
转发量并不大
但大多数网民支持了交警的处置方式,认为其按章执法、尊重法律。
在其他平台上,支持交警破窗的评论有近万条,很多均有上千点赞。
有人还注意到一个细节:交警怕伤到驾驶员破的后排窗户。
最后,
发布君又要提醒广大车友们
拒绝阻碍执法的后果很严重!!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