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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亮剑”!龙岗区全面完成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任务

2017年12月29日 21:48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12月29日讯(记者 张凡 通讯员 曾良 涂斌 赵琳涛 陈灿雄)12月27日,随着龙岗区清林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某深圳农场内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标志着龙岗区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处置工作任务—12处2009年6月2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拆除处置工作已全面完成,实现2017年龙岗区饮用水源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处置工作圆满收官。截止目前,全区共拆除处置水源一级水源保护区违建95处,处置力度大速度快,拆除量全市第一。

2016年12月接到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后,龙岗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处置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龙岗区查违办组织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平湖、龙岗、坪地等街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集中统一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建专项拆除行动,并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土地范围列入重点巡查路线,开展全天候巡查,加大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力度,确保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增违建“零增量”。

 2018年,龙岗区将继续强力推进剩余52处2009年6月2日之前建设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拆除处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龙岗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

编辑: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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