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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委研究决定将科级干部任免管理权下放

2017年12月21日 07:19 来源:深圳商报

12月20日,记者从龙岗区有关会议上获悉,经龙岗区委研究,决定将科级及以下干部任免管理权统一下放到全区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

据龙岗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下放的具体权限为:区委委托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单位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进行任免管理,具体包括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警员、三级及以下执法员、职员的职务任免;任职试用期满转正;公务员、职员跨类别转任;事业单位七、八级管理(其他)岗续聘;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级晋升事项等。

据了解,龙岗此次科级干部任免管理权下放的原则包括: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单位党(工)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坚持精简环节、提升效率原则,科级干部任免环节由原来的12个环节缩减为8个环节;三是坚持宽严结合、有的放矢原则,涉及招录用、跨区跨单位交流、退休、辞职等人员进出口业务仍由区组织人事部门严格审批;四是坚持规范标准、放管相结合原则,明确下放权限业务的具体流程、规范标准和监督内容,通过备案审核和集中检查加强对单位党(工)委(党组)选人用人的监督。 (记者 毕国学)

编辑: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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