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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7〕31号

2017年12月15日 07:03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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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以下简称交易大厦)3楼, 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440307601013GB00221等两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7年12月15日起至2018年1月4日止,挂牌期自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情况

上述宗地的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样本,以下简称《出让合同》)为准。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二)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应向本公告“四、竞买申请程序(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确定的资格审查部门申请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四)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选择分期付款的,竞得人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不低于成交总价50%的价款,余款1年内不计利息付清。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G05601-0273宗地项目处理工艺和布局应满足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技术的要求;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

(六)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项目所有建筑面积100%限自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在出让期内不得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设用地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变卖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出让合同》中限定的受让人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转让土地时的区政府产业政策并与区政府签订产业监管协议。

本次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分别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为深圳市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实施主体或其投资(包括通过基金形式间接投资)的下属公司;

(三)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 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以下简称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

(二)网上注册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http://www.sz68.com,进入“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深圳市土地及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三)申请竞买

竞买申请人网上注册后,应按照《操作指南》有关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选择意向竞买的宗地,提出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

(四)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操作指南》。

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询竞买(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16时3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竞买申请受理回执》。竞买申请人应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打印该回执,在2018年1月15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厦3楼使用交易中心的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迳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152,咨询电话:(0755)28949299。

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咨询电话:(0755)28920114。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15日

编辑: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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