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以实际行动落实民生保障 社保龙岗分局“服务为民”获点赞

2017年12月12日 07:27 来源:晶报

社保龙岗分局摆摊设点进行社保普法宣传。

晶报记者 罗俊杰

通讯员 文娟/文、图

龙岗区是产业大区,201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77.06亿元,社会保险工作面临的服务需求值更高。2017年,龙岗区参保单位9.4万余家,各险种总参保人数超830万人次,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总额逾100亿元,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超过28亿元。

今年以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以下简称社保龙岗分局)紧扣“服务为民”理念,探索“互联网+”创新服务模式,构建“社保窗口+网上平台、机构代办、邮政网点、自助终端(1+4)”为一体的社保服务格局,以实际行动服务参保群众,落实民生保障,获辖区居民点赞。

着力扩大参保覆盖面

积极落实降低费率政策

长期以来,社保龙岗分局着力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社会各类群体依法依规参保,特别是针对目前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社保龙岗分局积极落实《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由总承包方申请参加工伤保险,未开工项目以工伤参保作为开工的前置条件,使项目的施工人员全部得到保障。针对已开工在建项目,则对其工伤保险参保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做好督促参保工作,并简化参保流程,提供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针对龙岗区个体工商户参保难的问题,多次走访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个协,积极推动个体户通过个协平台集中规范参保。

社保龙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分局还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抽调业务骨干,加强稽核检查,推动企业依法参保;加强医疗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规范运营;加强信访维稳,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根据上级部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相关工作部署,社保龙岗分局积极落实适当降低费率政策:一是落实陆续下调生育、失业保险费率。其中:生育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应缴费率由1%下调至0.5%,个人无需承担;失业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应缴费率由2%下调至1%,个人应缴费率由1%下调至0.5%。据测算,辖区生育、失业两项社会保险费用每年为企业减负约5.2亿元。二是落实失业保险实行浮动费率制,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划分,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三是通过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稳岗补贴政策以及生育津贴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领工作,每年辖区用人单位领取的稳岗补贴费约1.8亿元。

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

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模式

为加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社保龙岗分局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合理划分办事大厅功能服务区域;通过设置公告栏、宣传栏及网络平台,增加服务窗口的办事透明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采取佩戴工作牌、摆放服务监督牌,设立投诉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服务窗口进行监督评估,加强对窗口服务质量的监督力度。

社保龙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社保龙岗分局不断优化经办服务模式。一是明年初推行“一窗式”业务受理服务模式,实现参保企业及个人在一个服务窗口即可办理所有社保业务;二是落实网页、微信、自助终端三位一体“互联网+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打造“全天候、零距离”的社保自助服务平台;三是放宽“两定”医疗机构备案条件,科学实施“两定”机构评审。目前龙岗区定点医疗机构增至513家,其中医院31家,社康中心145家,计生中心4家,药店333家,参保人买药看病更加便利;四是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参保人持金融社保卡在对接省就医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可直接就医结算。同时,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龙岗区中医院等20家医院已接入国家就医平台,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五是多渠道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工作,异地退休人员可轻松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此外,宣传工作也积极跟上。社保龙岗分局通过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的合作,并利用市局官网、微博和深圳社保、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深度报道解读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设计制作社保宣传彩页进行张贴,帮助市民第一时间获悉社保最新业务。分局还成立政策宣讲团,实行“菜单式”预约上门服务,有针对性普及社保知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下属8个基层社保站则在辖区范围内定期召开培训会,深入社区、厂区、园区开展社保服务咨询等活动,效果良好,受到参保企业和参保群众的好评。

 

编辑:武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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