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闻

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再次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2017年05月24日 07:39 来源:深圳侨报

5月19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在此次公安部组织开展的评选活动中,深圳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这是该大队第二次获此殊荣。

据介绍,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和分局党委的领导下,成了维护全区治安平稳、打击违法犯罪的“拳头”,为创建“平安深圳”、“和谐深圳”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三年以来,龙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的“3+2”专项打击行动和“飓风2016”专项行动中,先后牵头开展了“龙安”、“百日冲刺”等多轮专项攻坚行动,横跨三省四市,出动警力160余人次,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成功打掉多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先后侦破了“7·23”特大银行卡诈骗案、“7·15”特大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案、假冒华为电商网站特大诈骗团伙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侦破侵财类刑事案件9876起,为群众挽回损失1000余万元,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在刑事警情方面,今年以来,全区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0.07%,同民生关系密切的八类暴力、抢劫、抢夺、盗窃和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各项打击工作进度均超全市平均水平。

此外,在接报案、盗抢机动车保险证明、开具无犯罪证明等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中,龙岗刑警大队规范程序、主动沟通、换位思考,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坚持100%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取得了队伍执法问题和重大责任事故5年“零发生”的优异成绩,受到市民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荣誉

2012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殊荣,同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2016年,被广东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先后荣立省、市集体一等功4次、集体二等功12次。

编辑:田小静
返回<<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