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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制定管理办法 多渠道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2017年05月15日 15:20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龙岗讯(记者 叶玉燕)5月15日上午,龙岗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听取审议通过《龙岗区产业发展空间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龙岗区委书记高自民主持会议,区领导戴斌、吴书坤、王延奎等参加了会议。

据悉,为了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质量型发展新优势,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龙岗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产业发展空间管理办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通过供房与供地相结合、存量与增量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产业用房供应、城市更新改造、非 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租赁)的方式,多渠道保障产业空间。《管理办法》所指工业及其他产业项目是指《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 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项目以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规定的允许发展类项目。

《管理办法》指出成立龙岗区产业发展空间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各成员部门的具体职能;具体规定了供应土地的操作程序和供应产业用地的具体流程,包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用地选址和预审、 土地供应方案的拟定和报批、产业准入条件的核实与审查、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以及建设用地供应合同的签订等;加强产业发展监管力度,对于产业发展监管以及产业用地的开发建设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分阶段、分时点对产业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核查,对于未按约定履行产业发展协议、未通过履约考核的,由区产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对于未按土地供应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的,也相应规定了违约处置条款。

高自民指出,《管理办法》结合了龙岗的实际,要抓好用好,确保重大项目落地,支撑全区产业发展;要坚持规划先行,加强整体统筹开发,防止城市碎片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破除机制体制障碍,勇于改革,敢于担责;城市规划要对标国际一流城区,提高设计水平,提升审美水平,打造未来城区。

戴斌表示,要通过对前期产业空间制度的突破和完善,解决出让土地后续履约监管不到位的等问题,强化产业用房供应、城市更新改造、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多方面产业空间的统筹,切实推进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

会议还传达贯彻了胡春华、马兴瑞同志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专题研讨会上的讲话等省市相关会议精神。

编辑: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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