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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部署“强区放权”工作 承接134项市级事权

2017年02月20日 23:59 来源:龙岗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龙岗讯(记者 叶玉燕)2月20日上午,龙区召开“强区放权”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区领导高自民、戴斌、杨军、龚祖兵、李卓文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龙岗区落实“强区放权”改革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据了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强区放权改革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及相关文件,目前下放区级的事权共计154项(仍在进行微调),其中涉及龙岗区的134项(含下放至辖区管理局或公安交警、消防部门),涉及20个部门,其中龙岗交通运输局32项,城市更新局16项,住房建设局15项,龙岗规划国土局12项,环保水务局13项;建筑工务局15项;规划土地监察大队7项;城管局7项;龙岗消防监管大队5项;人力资源局4项;土地整备中心3项;区发改局、经促局、民政局、龙岗交警大队各2项;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审计局、消安委办、龙岗公安分局各1项。

“强区放权”改革核心在于下放投资项目管理事权和行政审批事权,重点在于扩大区级政府在政府投资、城市建设管理等领域事权,同时下放部分驻区机构管理权,增强各区对市驻区部门的协调调度能力。此次134项市级部门事权下放到龙岗区,主要分为投资项目管理、审批管理和管理机制类。投资项目管理类主要内容涉及交通设施、水务工程、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公安“三所”、消防设施等项目的建设事项。据初步统计,“十三五”期间龙岗区涉及上述事权调整的项目共318个,计划总投资约315亿元。审批管理类主要包括城市更新、规划国土、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务管理、社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的审批事权和管理事权的下放。管理机制类主要是加强了各区对驻区机构的协调调度力度,目前已明确规划国土、交通运输驻区机构由垂直管理调整为双重管理体制,列入各区工作部门序列。目前,能无缝衔接的事项99项,占73.8%;需创造条件承接33项,占25.4%。通过改革22项业务的办理效率可以提升,占比16.4%,如区环水局3项(缩短2-8个工作日),龙岗交通运输局19项(缩短3-5个工作日)。

为顺利承接各下放事权,龙岗区将强区放权承接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梳理事权、优化流程、完成交接、专业培训、完善制度、体制机制、人员配备、人才引进、经费保障、评估机制等十个方面,将承接工作具体细化,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征求了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龙岗区强区放权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做好承接部门人才需求及经费保障等各方面的准备。

会上,区城市更新局、龙岗规划国土管理局、环保水务局、住房建设局、建筑工务局等单位负责人围绕今年如何接得好放权事项分别做了发言。

戴斌对“强区放权”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把握强区放权重大政策机遇;精准发力,确保下放事权接得住、管得好;改进方法,确保承接事权运行顺畅。

高自民指出,推进“强区放权”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激活基层活力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城区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更是龙岗落实东进战略加快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他强调,落实“强区放权”改革工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形成强区放权改革合力;要坚持整体布局、科学规划,高标准完成强区放权改革各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强区放权改革顺利稳妥推进。

编辑: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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