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邸继勇)记者从龙岗区昨日召开的提高执行力动员会上获悉,《龙岗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无为问责实施意见》已经实行,明确提出了9种问责方式,最严重者会被辞退。同时,龙岗将严格查违工作责任追究,对在查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机关单位及党员干部坚决一查到底、全程问责。
据了解,为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党政机关存在消极工作的问题,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行为规范的行政运行机制,龙岗区实施无为问责制。《实施意见》明确了“无为”的定义和问责范围。“无为”是指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负有法定的作为义务,却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问责范围包括区党政机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各街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类职能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存在“无为”行为的均须问责。涉及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等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无为”行为的也须问责。
《实施意见》明确了“无为”4种具体情形,即“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效率低下、慵懒散浮”。执行不力包括无正当理由未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不及时、不处理人民群众合法诉求;重大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不力及不当等5种具体表现。监管缺位包括对管辖范围的事项失察失管;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等3种具体表现。效率低下包括工作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按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推拖或误导行政管理相对人,导致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等3种具体表现。慵懒散浮包括工作人员对来办事人员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政策规定宣传解释不到位,未尽一次性告知义务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炒股、玩手机游戏等4种具体表现。
《实施意见》根据国家、省、市及龙岗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对上述“无为”行为提出了9种问责方式。主要包括函询、提醒、诫勉通知书预警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实施意见》还突出了主要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出现“无为”情形,领导也可能被追究责任。其明确规定对需要问责的情形和事项,属于主要领导责任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属于分管领导责任的,除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外,视情况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属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的,除追究别人责任外,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
记者从昨日的动员会上获悉,在查违工作方面,龙岗区将坚持查违的全程问责,坚持查人查事相结合,强化责任追究,既打击违建利益主体——违建当事人,也严查查违责任主体——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对违反规定的“三类人”(违法当事人、违纪的公职人员、干扰查违的党员干部),坚决一查到底、逐级纠察、全程问责。龙岗区将全面防控,切实把查违防控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来抓,加强立体巡查,创新监控手段,确保违建“零增量”;全线打击,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打击所有新增违法建筑,坚决做到有一栋拆除一栋,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全线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