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新闻

横岗:电动自行车充电引火灾 当事人被拘10天

2018年08月09日 20:22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8月9日讯(通讯员 唐敏)8月2日凌晨3点,横岗街道埔厦路民安巷2号一出租屋发生火警,横岗消防中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将火扑灭,事故无人员伤亡。

经横岗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本次火灾因出租屋一楼电动车充电引发自燃而起,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经核实,电动车所有人韦某某涉嫌过失引起火灾,横岗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对韦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对该出租屋进行查封。

电动车充电时间过长、蓄电池内部线路老化、充电外接电路短路、充电器不匹配等极易导致火灾事故。据有关部门权威分析得出,电动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达1200度火势达到顶峰,滚滚浓烟裹挟有毒气体以每秒钟1米的速度迅速充斥整个楼道,此时居民一旦无法有效逃生,吸入3至5口有毒气体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而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死亡,非常危险。横岗消防中队提示电动车应到指定地点停放充电。


编辑:叶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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