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信息

机构设置

2012年05月19日 21:22 来源:龙岗政府在线

内设机构

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

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中心组织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分析问题,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类文件、材料的撰写和审核工作。

3.承办党工委书记、主任办公会议的安排、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

4.负责各部门送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请示事项的审查,提出拟办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同时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执行。

5.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种文电、信函的处理和印鉴的管理工作。

6.负责上报、办理街道内出港出国人员的资格初审及有关签证手续,负责组织、协调全街道外事工作。

7.负责办理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工作。

8.负责街道机要保密法规的宣传、指导、教育、检查、落实和文件的交换投递工作。

9.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档案行政管理。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10366

纪工委(监察室)

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街道各部门、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情况。

2.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本街道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

3.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案件,查处本街道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

4.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检举;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12669

组织部(人事办、编委办)

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掌握街道党组织建设、党员状况与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建设、工作人员队伍状况,提出实施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的具体措施。

2.抓好街道各单位(部门)、社区的领导班子建设,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负责副科以上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或负责人)的考察、报批、任免工作;抓好队伍建设,负责工作人员培训、考察和使用工作。

3.承办街道党工委会议的安排、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工作。

4.负责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察、选拔、任免党(总)支部领导成员,培养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5.负责街道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具体组织推行、实施工作,并按规定对公务员实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及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惩等审查、报批工作。

6.负责街道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制定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审核方案。

7.负责办理街道各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的录用、调配、招调、统计工作,负责办理街道各单位工作人员党员的出国、出境政审工作。

8.做好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协助科技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和思想教育工作。

9.按管理权限,办理(呈报)各单位人员的退休手续,管理街道各单位工勤人员档案,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帮助指导下属企业搞好员工的工资福利工作。

10.贯彻执行有关老干部政策,做好离退休干部、易地安置的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党员党籍管理和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12.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7224

宣传部(文卫体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文体等路线、方针、政策,并结合街道实际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街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社会道德风尚教育,总结、交流、推广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经验。

3、负责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的行政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街道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抓好街道党员的政治教育工作及宣传队伍建设,掌握并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指导和监督。

电话:84801295


武装部

职能: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英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8.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9.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2547

社会事务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市、区民政局方针政策,全面开展民政工作。

2.负责固本强基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3.依法指导社区居委会的基础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负责社区居委会组建、规范调整的申请和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

5.指导社区居委会创建社区服务网点,创造社区再就业岗位,搞好对民政对象及广大居民的服务工作。

6.做好困难居民低保申请的受理、初审,低保金的发放及低保人员档案管理。

7.负责辖区内的优抚安置,老复退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

8.搞好双拥文明共建工作,创建文明小区。

9.负责老年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管理工作。

10.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及管理工作,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督导管理,倡导文明殡葬习俗。

11.做好残疾人的就业、康复、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12.搞好慈善救灾工作,开展经常性募集及救助活动,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

13.协助上级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14.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过往求救的应急救助事宜。

1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侨务政策。

17.保护侨胞合法权益(信访、扶贫)。

18.联络侨胞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19.促进侨属企业的建立和发展。

20.协调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21.贯彻党的对台方针政策。

22.加强调研,提供有关对台政治、经济、社会动态及台情动态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其对策和建议。

2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台资引进工作,积极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

24.指导、联系街道台商联络处,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5.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26.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的问题。

27.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28.帮助民族、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29.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30.抓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

31.处理好党与非党干部的合作共事关系。

电话:84800886

维稳及综治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订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抓好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治安责任单位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社区综治办、治保办等基层组织。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矛盾排查,掌握群众动态。

5.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辖区内认真开展禁毒工作。

6.准确掌握“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动向,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宣传、防范、处理工作。

7.开展院区式小区、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做好小区后续管理跟进。

8.对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做好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

9.管理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筹集、管理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金。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管理办公室(爱卫办)

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爱国卫生的政策和法规,制订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及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市政道路、路灯、排污管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辖区内的市容市貌的综合管理与整治工作。

3.认真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城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

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活动及各项卫生活动检查评比,普及卫生科学知识。

5.负责街道辖区内除害防病等工作的组织、管理、督促和落实。

6、指导市政服务中心抓好环境卫生保洁的工作。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69970

经济科技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经济运行、对外经济贸易、经济合作、电力、物流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并结合本街道实际,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和外经贸发展目标,监测、分析全街道贸易工业运行和外经贸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贸易工业运行和外经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国内外商会、社会组织、企业、投资机构的广泛联系,开展互访及交流活动,推动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工业、商业、物流项目的洽谈引进,对重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管理。

5.按权限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和来料加工企业的设立、变更、后续管理及协调服务事项,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6.负责全街道外贸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监管外贸领域的市场秩序,负责加工贸易业务核验、审批、监督及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外贸数据统计。

7.引导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企业参加展览展销及经济协作活动,指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名牌战略,对设立经济类行业协会进行指导、规范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街道内贸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

9.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街道辖区内工业、物流、国内外贸易、旅游管理等工作。

10.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负责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和布局,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

11.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政府扶持工业、商业、物流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做好审核申报工作,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12.组织协调电力建设及企业用电出现的问题,指导开展电力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

13.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街道辖区内科技计划发展项目,负责组织辖区企业申报科技进步奖及区长质量奖等科技奖项

14.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话:84817888

农林水办(三防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林畜牧、社区股份制、动物防疫、同富裕工程以及国有土地日常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拟订有关规章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负责监督指导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畜禽疾病的预防、医治以及禽畜疫情测报;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督及农产品质量检测。

3.负责监督指导退耕还林、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综合管护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4.保护用地的管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5、负责监督指导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社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股份合作制;协同街道办有关部门合作制订辖区内各社区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监督指导同富裕工程的申报、立项、项目施工前期工作以及施工后的监督工作。

7、负责监督指导转地后国有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建全国有土地管理台帐,实行国土巡查员户籍管理制度,制止街道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各种不法行为,及时向有关国土执法部门汇报,协同开展执法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城建办(城中村改造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建设和建筑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

2、参与编制街道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协调推动街道重点项目的建设,并负责工程管理。

3、对街道辖区内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实施统一管理。

4、负责管理街道办投资工程项目以及受区建设局委托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

5、参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辖区内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小区规划验收。

6、负责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预算审校、组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7、参与危房的监督检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8、负责龙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

9、负责指导监督龙岗街道办辖区内各小区开展规范的物业管理工作。

10、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基本建设、施工统计工作,做好建筑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引进推广。

11、指导社区居委会基建管理办公室做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建设行业案例的调解工作。

12、负责受理有关单位、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负责及时请示有关领导,转交有关机构处理解决。

13、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5926


计生管理办公室

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街道实际,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街道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居委会、基层计生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负责街道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职能:

1、贯彻执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各项决策、决议。协助党工委(办事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领导和各部门的后勤服务。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做好街道采购中心的各项工作。

3.负责街道领导办公室和街道会议的勤务工作。

4、负责街道机关大院内保卫工作,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发送。

5.负责街道机关办公场所的管理,搞好机关大院内的绿化管理及清洁卫生。

6.负责街道机关所有车辆的管理、调配及办理车辆证件工作。

7.负责机关各部门办公设备的统筹和调配,做好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管理和发放。

8、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做好各级领导、各地来宾、会议人员的接待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就餐安排。

9.负责街道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街道机关办公大楼水、电、空调、电梯等维护工作。

11.负责街道机关娱乐、休息设施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街道机关干部、职工住房管理工作。

13.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管理中心

职能:

1.按照《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集中管理、统收统支、分户核算”。

2.行政事业单位按系统分组、按单位(或资金来源)设帐,科学独立核算相关经济业务。

3.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运营、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及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街道办财务制度的情况。

4.负责街道财务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起草,探讨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办法,积极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5.及时、真实、准确地处理会计账目,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6.加强与银行、税务、供水、供电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正确处理与集中管理单位的关系。

7.按《会计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妥善地保管好会计凭证等各种会计资料,避免遗失。

8.协助各单位分析其资金运作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堵塞收支漏洞的建议。

9.负责编制各单位的会计报表,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完整、真实、可靠。

10.对集中管理单位资金流失、会计信息失真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及时做出处理。

11.做好社区居民小组的代理记账工作。

12.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84869979

投资服务中心

职能:

1.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在规定的权限内协助海关、商检、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2.对外宣传街道投资优惠政策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各外资企业中方厂长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向街道辖区内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协助企业招聘所需管理技术人才,为企业排忧解难。

5.为企业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及各种专业技术人员。

6.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生服务中心

职能:

负责辖区范围内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培训,避孕节育、生殖道感染防治、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等技术服务。具体为:

1.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和随访。

2.负责避孕和节育的各项医学检查。

3.负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

4.生殖保健,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

5.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

6.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7.负责出生缺陷干预的优生筛查。

8.负责B超查环查孕工作。

9.负责对各社区计生服务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4826701

传真:84826703

市政服务中心

职能:

1、负责全街道市政道路、公共场所、绿化地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2、完成对各居民点、住宅区、门店的垃圾收集工作。

3、负责各工业区、工厂、单位、大型商场、酒店以及垃圾屋的垃圾清运工作,收取卫生管理费。

4、负责公厕和其它环卫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电话:84833431

传真:84832388


法律服务中心(加挂法律服务所牌子)

职能:

1、解答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事务文书。

3、支持调解纠纷。

4、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5、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

6、担任法律顾问。

7、办理见证业务。

8、协助办理公证。

电话:84810148

劳动保障事务所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为街道制定就业规划和开展劳动就业工作提供决策服务。

2.负责辖区就业、失业人员的统计工作。

3.负责辖区内城镇居民(包括失业人员、失业员工)的失业登记和就业登记工作,并负责档案管理。

4、统筹掌握辖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信息,积极促进户籍居民就业。

5、对辖区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

6、协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为有需要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7.动员组织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8.为辖区户籍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受理培训申请、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公益服务。

9.负责承办辖区内外省(市)劳动力、境外人员的就业登记及其管理工作。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84867100

文体服务中心

职能:

1.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及电影、录相放映等活动,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社会风气。

3.组织和加强文化艺术队伍建设,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讲座),辅导和培训、培养群众业余文化艺术骨干。

4.管好各项文化艺术设施,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文化工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计划地发展文化艺术事业。

5.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6.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进行文物保护。对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

7.受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委托,积极协助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84802310

传真:84802081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房管站)

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房屋租赁管理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法规和政策;

2.负责辖区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

3.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出租屋承租人信息采集和反馈工作;

4.负责做好出租屋业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相关责任书;

5.协助公安、税务、计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做好出租屋综合治理及查处工作;

6.负责辖区出租房屋税、费征收工作;

7.负责辖区房屋租赁纠纷的调解处理,受理违法租赁行为的投诉;

8.负责收集上报出租屋综合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9.对辖区出租屋管理员队伍进行监督管理。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4868392

传真:84867026

水务管理中心

职能:

1、在上级水务部门及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水法规》和有关的水务管理规定及方针政策。

2、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搞好河流污染处理及排洪设施建设,并对有关的河道和水库的水利工程建设出谋献策。

3、严格管理好街道辖区内各山塘水库的水资源,充分利用其进行供水及灌溉。

4、根据上级水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要求,对年久失修的水库进行维修,并对未达五十年一遇的小(二)型水库进行安全达标建设。

5、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的开发使用,加快治理水土流失,监控辖区内各种乱推、乱挖、乱填等现象。

6、做好水库白蚁的预防和除治等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7、做好“三防”工作,并落实防洪抢险物资、防洪抢险队伍和各项“三防”制度。

8、积极做好水务知识的宣传,为民多办实事,使水库能综合利用,提高效益。

9、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相关收费职能。

10、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4814268

传真:84802225

农林管理中心

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林、社区股份制、同富裕工程以及国有土地日常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拟订有关规章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执行。

2.负责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退耕还林、绿化、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综合管护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3.负责农业保护用地的开发和管理,协同规划国土、环保部门加强对农业保护用地的管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4.负责农业科技的引进、技术推广、技术交流、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负责社区集体资产管理,社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完善股份合作制;协同街道办有关部门合作制定全辖区农业、各社区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同富裕工程的申报、立项、项目施工前期工作以及施工后的监督工作。

7.负责转地后国有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国有土地管理台帐,实行国土巡查员户籍管理制度,制止街道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各种不法行为,及时向有关国土执法部门汇报,协同开展执法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84868748


动物防疫监督所(农、水产品检测中心)

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依法开展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并依法出具各类合格证明。

3.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上报,并配合区业务部门做好动物疫情的处理。

5.负责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抽查。

6.配合区业务执法部门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

7.积极开展辖区内动物防疫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9622471

传真:89623207

客家民俗博物馆

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物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通过征集收藏文物、标本,进行科学研究,举办陈列展览,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

3.保护历史文物,弘扬客家文化,制定“鹤湖新居”的维修方案并付诸实施,用好上级文化、文物主管部门划拨的每笔专款资金。

4.做好文物的开发和利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鹤湖新居”的知名度,将“鹤湖新居”建设成为集历史文化研究和旅游开发为一体的文化设施,推动街道的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

5.文明上岗,热忱服务,认真做好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国内外游客的接待工作,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赢得海内外友人对文物事业发展的支持。

6.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积极开发相关产业,增加博物馆的“造血功能”,发展事业,壮大自己。

7.熟悉博物馆业务知识,了解客家文化源流,为游客做好导游、讲解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4297960

传真:84296258

老干部活动中心

职能:

1.在龙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坚决贯彻党的老干部政策,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经常走访、探望老干部,了解和反映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2.围绕龙岗区委、区委组织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有益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政治、文化、娱乐、体育、保健等活动,不断加强中心的阵地建设,不断开拓活动项目,提高服务质量。

3.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离退休干部的教育工作,健全离退休干部政治学习日制度。

4.动员离退休干部加入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5.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的老干部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等工作。

6.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4815833

民营经济党委办公室

职能:

1、在街道民营经济党委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民营经济党建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街道党工委及民营经济党委关于民营经济党建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

3、负责有关材料的起草和会务以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文件上传下达及归档工作。

4、负责起草街道民营经济党建工作的年度计划和总结以及一个时期的规划。

5、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街道民营经济党建情况,查找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加强街道民营经济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党委决策。

6、负责指导督促各片区流动党员之家和各民营经济党支部开展工作。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工委

职能: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的具体要求,部署街道共青团的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2、抓好街道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工作和团费的管理。

3、积极发动和组织团员投身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各项工作。

4、协助管理、考核、培训街道基层团干部,指导、检查和督促街道基层团支部工作。

5、做好“双推优”工作,不断为党培养、输送年青人才。

6、代表和维护街道青年的合法权益。

7、领导街道辖区内中、小学团队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5997


大综管工作中心

职能:

1、执行上级维稳工作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调处化解工作;统一受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督促指导本辖区各项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铁路护路联防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维稳综治、平安创建宣传工作,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6、督促落实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兑现奖惩措施。

7、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信访办公室

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其他相关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10366

传真:84808212

商会

职能:

1、参政议政,积极参加深圳市社会、经济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对政府的有关政策、经济法规的制订提供咨询并协助贯彻执行。

2、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沟通会员与政府的联系。

3、坚持“团结、教育、引导、服务”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4、政府管理企业,受政府委托或批准规范工商企业的经营行为,协调会员企业与非会员企业、不同经济成份之间的关系,帮助会员改善企业同部机制和经营机制,协助会员和非会员企业评优颁证工作。

5、为会员和工商企业提供法律、审计、信息等咨询与服务,协助外商办理投资手续,组织培训、调研考察、贸易洽谈、科技交流、产品展销等活动,帮助会员提高经营管理、生产技术水平,促进横向经济联系,开拓国内外市场。

电话:84809289

传真:84817232

安监办(安全监察中队)

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管理规定,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根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权委托,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权。

3、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道辖区内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和管理工作。

4、依法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资格的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开展经验交流等活动。

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6162

传真:84806162

集体资产管理办(财政办)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拟定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方面的规章与基本管理制度。

2、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预算,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3、积极组织收入,筹措财政资金。做好培植财源,增加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入库工作。

4、管好用好街道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强化财政支出控管,对财政支出实行全程的管理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协助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街道所属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管理街道所属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考核和培训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7、管理和监督街道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和实施计划,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9、负责对街道所属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揭露和纠正一切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能。

10、负责对街道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11、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其他有关部门作好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12、指导帮助街道所属各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

13、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4、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7113

传真:84807113


物业管理中心

职能:

一、做好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

(一)制定街道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

(二)学习传达区、街各有关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宣传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

(三)推动各社区、居民小区引入物业管理,指导小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协助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制度,确保物业小区管理运作规范。

(四)组织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公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经验交流,提高全街道从业人员工作水平。

(五)指导、监督物管小区启动、初级整治、完善整治等阶段的工作推进,以及组织安排个阶段的考核验收工作,促进验收达标。

(六)协助办理各阶段区扶持补助资金拨付,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七)协助解决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八)积极推进老街片区实施物业管理。

(九)完成区、街总体规划、年度工作任务

二、指导、监督花园小区相关管理工作

(一)指导、监督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二)指导、监督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管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三)及时处理小区业主相关投诉,消除不利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指导、监督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五)组织小区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完成街道其他工作

电话:84868351

传真:84868351


工青妇、总工会

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会工作的指示,领导街道各级工会组织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负责召开工会代表大会,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制订街道总工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协调处理企业劳资纠纷,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协同有关部门处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4、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技术协作、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5、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举办“双爱双评”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6、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发展职工的文化体育事业,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8、管好、收好、用好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财产。

9、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街道执法队

职能:

1、根据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绿化、风景区、市政设施、爱国卫生、犬类管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擅自挖掘道路和违法占用道路施工、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行为进行查处。

3、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规定和未经批准焚烧废弃物的行为进行查处。

4、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各类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

5、根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和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进行查处。

6、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街头流动饮食、食品摊档进行查处。

7、根据畜禽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私设屠宰场、非法屠宰畜禽的行为进行查处。

8、根据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违法建筑物或设施依法强制拆除。

9、根据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非法占有、使用、处分土地或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伪造、出卖或骗取婚育证明,用人单位和个人雇用无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或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以及成年流动人口不按照规定办理或交验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

11、根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无证生产化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2、根据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街头门店、摊档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使用期限的食品或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13、根据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改建工程(包括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的行为进行查处。

14、根据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和利用机动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进行查处,直接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除外。

15、根据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劳务中介及职业培训的行为进行查处。

16、根据人才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经批准从事人才中介的行为进行查处。

17、根据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无证及超时、超员经营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网吧,在街头、路面、灯光夜市摆卖、兜售非法出版物和未经批准进行营业性演出的行为进行查处。

18、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依法登记而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进行查处。

19、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和矿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未按规定取得许可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采石、取土的行为进行查处。

20、根据殡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非法从事或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殡葬服务业务和殡葬设备、用品的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21、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龙岗街道劳动仲裁办公室

龙岗街道劳动管理站职能:

1、组织、检查、指导、监督用人单位和员工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

3、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协调劳资关系,开展劳动仲裁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4、领导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开展。

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67345

传真:8486835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

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安全管理规定,分析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根据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权委托,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权。

3、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道辖区内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和管理工作。

4、依法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注册安全主任和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资格的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国“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开展经验交流等活动。

5、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街道财政办公室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拟定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方面的规章与基本管理制度。

2、编制街道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预算,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综合平衡。

3、积极组织收入,筹措财政资金。做好培植财源,增加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入库工作。

4、管好用好街道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强化财政支出控管,对财政支出实行全程的管理监督,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协助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街道所属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管理街道所属各单位的会计工作,考核和培训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

7、管理和监督街道所属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和实施计划,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

9、负责对街道所属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及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揭露和纠正一切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审计监督的职能。

10、负责对街道所属各单位领导干部、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11、配合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其他有关部门作好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12、指导帮助街道所属各单位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

13、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4、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街道教育办公室

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组织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制订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工作计划与发展规划,及时掌握街道教育的工作动态。

2、进一步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教育的落实,积极协助区教育局做好街道辖区内中小学、成校、幼儿园的教育管理及教育教学业务研究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3、致力于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力促学校上等级,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4、协助区教育局管理、考核各类学校教职人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5、加强民办学校的管理,努力提高民办教育质量。

6、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01946

龙岗街道计划统计办公室

职能:

1、贯彻执行《统计法》,检查、监督和推进法规的实施。

2、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计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计标准,建立健全本街道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档案制度和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3、制订本街道的调查统计方案,开展统计调查活动,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各项统计资料,对本街道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

4、审查和管理本街道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

5、按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街道的基本统计资料。

6、负责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申报。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69053


龙岗街道信访办公室

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其他相关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龙岗街道司法所

职能:

1、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防止激化为刑事案件。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推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

3、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

4、担任街道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调解人员。

7、指导和管理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8、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4810148

编辑:邓越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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