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网原创稿库

​无证驾驶机动车?拘留!

2024年01月17日 15:31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24年1月17日讯(记者 叶玉燕 实习生 侯宣言 通讯员 刘松超)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但仍有人心存侥幸,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为进一步降低道路交通事故,近期,龙岗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对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严查,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拘留。

1月11日15时01分许,盐龙大道龙岗往市区方向水官高速入口路段两小车擦碰。交警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一方当事人王某豪驾驶证为吊销状态,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豪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1月10日18时50分许,龙城街道民盛路发生一宗两小车擦碰的交通事故,男子梁某驾车时刮碰到路边停放的车辆。交警现场调查时发现,梁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月06日23时55分许,龙岗交警大队平湖中队在平龙西路开展“猎虎”行动时,发现一辆桂K号牌小车的司机宁某锋涉嫌酒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5mg/100ml,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警部门依法对宁某锋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事故保险不赔。”龙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编辑:吴猛 吴沁彤
返回<<
  • 相关新闻